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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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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接到县长信箱反映我县广电局职工编制工资的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立即做出批示,交由县文广局具体承办,现答复如下:
该信所反映的情况属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制定了以下几项建议:1、根据个人意见,对自愿离开文广局(原广电局)的同志,将1996年交纳的2万元退还给本人。2、采取可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可另谋其他职业。3、可以申请到文广局一线(网络公司)工作,文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安排。4、养老保险金按工资基数的12%发放到位,今后随工资的调整按相同比例调整。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