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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涉及本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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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标题:文教体局能卖给义务教育学生资料吗? 级别:

这几年,国家不让老师卖给学生资料等,但是文教体局作为一个教育的领导机关,却每个学期都卖给学生“一课三练”各种报纸杂志等,还要学生被迫签资自愿单据,特别是这次听说不知怎么回事,又要强迫学生签自愿单据,难道文教体局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单位吗?听人说邮政局还给了教育局局长一个轿车,这就是免费的义务教育吗?

  2009年12月31日接到网友在县长信箱里反映关于“文教体局能卖给义务教育学生资料吗?”问题,县领导立即做出批示,交由县文教体局具体承办,现答复如下:
  1、教育报刊是邮政局征订发行,是自愿征订。县文教体局对学校多次强调不准强迫学生征订任何报刊杂志,更不允许分派任务;学生自愿征订报刊,县文教体局也没有给学校下达过任何征订任务。
  2、《一课三练》是学生课堂作业,义务教育阶段免除课本费和学杂费,但是学生的作业练习费用需要学生本人承担。
  3、关于邮政局给文教体局局长送轿车一事,经调查无此事。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

回复于2010-01-05 08:13:08
留言时间:2009-12-31 08:44:53
51. 标题:广义花园电价高无人管 级别:

尊敬的县领导:

       我知道您工作日理万机,我只是想给您反映一下我们小区的电费问题,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

      延津县电业局收取居民照明用电应该是0.56元,而广义花园的电费这几年来,都是按照商业用电0.68元收取的,我们小区业主不明白,为什么同样都是用的居民照明用电,为什么没有一视同仁,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广义花园的广大业主深知,在县领导的关怀下,我们的难题一定能解决,一定能让我们早日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

  2009年12月21日,接到网友在县长信箱里反映关于“广义花园电价高无人管”的问题后,县领导立即做出批示,交由县电业局和物价局具体承办,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广义花园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有一台专用变压器,电业局直接对物业公司结算电费,而小区住户用电由物业公司管理。电业局对物业公司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是0.50元/KWh,加上变压器损耗,均价在0.52/KWh元左右,而小区物业对住户进行抄表收费时,将小区内公共设施用电分摊到住户身上,才致使小区电价过高。已建议电业局对该小区直接抄表到户收费。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

回复于2010-01-08 08:45:25
留言时间:2009-12-21 22:42:23
45. 标题:请给我们一点自信! 级别:

尊敬的祁县长:

    我们是延津县殡仪馆的职工,殡仪馆的工作一般人是体会不到其中的滋味,除一般死亡收尸火化工作外,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对交通事故尸体的处理,不论春夏秋冬,不论白天黑夜,不论狂风暴雨,一具具惨不忍睹的尸体,等着我们去收尸,有多少次,我们的衣服(没有工作衣)沾满了死者的鲜血,回家后,真的不敢给家人看见,自己偷偷的洗一洗(说到这我们真的想流泪),我们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

     我们的待遇如何?殡仪馆刚成立时,我们满怀希望,每人拿出5万元(2万元带资进馆费,3万元资助费)其中3万元资助费答应3年返还个人,但56年过去了,只返还2万元,我们的工资,每人最多的一月700元(没有加班费,更没有夜班费),朱守峰当馆长时还欠我们9个月,截止目前,今年的工资还欠4个月,单位离家远,我们的工资别说养家糊口,自己也养活不了,这确实不是正常人能忍,我们也曾给上任领导反映过情况,但都石沉大海,我们欲哭无泪,祁县长,我们早就听说您是位一心为民的好领导,在此向您反映一下情况,请领导关注一下我们这些低等公民的生存状况,我们知道,殡仪工作的环就是如此,但能否通过各种途径,把应该属于我们的给我们,把我们的待遇稍作提高,也让我们这些无能之辈在家人,在社会上抬一下头。希望就寄托在您身上,在此真的想给您叩头了,期盼您到我们单位视察,期盼您的回音并深表感谢!

  2009年12月18日,接到网友在县长信箱里反映关于“请给我们一点自信”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立即做出批示,交由民政局具体承办,现答复如下:
  延津县殡仪馆隶属于县民政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县殡仪馆建成以来,殡仪馆职工尽职尽责,为我县的殡葬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由于目前殡仪行业发展困难,资金周转不畅,致使员工工资未能按时发放,人员情绪较低落。县政府已责成民政局采取措施,尽快偿还所欠职工工资,并探索有效途径解决目前殡仪馆资金周转不畅的现状,争取改善殡仪馆职工的工作条件。

回复于2010-01-12 10:59:35
留言时间:2009-12-18 16: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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