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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名优产品为支撑,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推进经济转型,强化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重的方针,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集聚、集群、集约”的新型工业化之路。
二、工作目标
(一)、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的责任目标
1.争取上级无偿资金25万元。
(二)、招商引资目标
2.实际利用县外资金500万元。
(三)、服务企业、服务投资、服务社会的承诺目标
3.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履行对社会提出的各项承诺。
(四)、履行职能的责任目标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长25.1%;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5%。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6%。
6.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供政策建议。
7.树立企业至上思想,为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携手企业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促使企业早日走出低谷。
8.加大融资力度,扩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大执行《延津县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激励约束办法》的力度。抓住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加大各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规模。
9.做好企业评议职能部门工作。
(五)、其他工作目标
10.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任务,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11.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事)件。
12.完成综合治理各项任务,不发生赴京、省、市集体上访、赴京非正常上访和影响恶劣的案(事)件。
13.落实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发生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信息上报任务。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按季度上报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目标进度分析。
17.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
重点围绕“抓落实、调结构、拓市场、扩开放、解难题、促解困”,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注重服务实效,帮助企业挖掘潜力,增加动力,提升竞争力。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督导机制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整体水平。制订企业服务年活动评议考核办法,把服务企业情况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年终兑现奖惩。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严格问题督办催办制度,落实和强化工作责任。要对前一阶段已办理的问题进行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反弹。实施困难企业帮扶工程。对停产半停产的企业,逐户进行调研,分析困难原因,落实对口帮扶责任,分门别类制定脱困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要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复产无望的企业促使其关停并转。认真落实“五缓四减两补贴两协商”的政策,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队伍,保持社会稳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缓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二)多措并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一要加大对企业资金运用分析和资金需求预测,争取各商业银行增加对企业的贷款规模,加快建立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求金融部门新增存贷比达到70%。二要充分利用我县被确定河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首批试点县的大好机会,学好、用好、用活有关政策,更好的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证。三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发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的作用,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矛盾。四要积极引进和扶持创业投资公司,引导企业拓展“内保外贷”、发行债券、贸易融资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五要鼓励中小企业横向联合、互助担保,切实增强我县企业整体融资能力。六要协助企业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广泛争取国债资金、省市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专项技改贴息资金、拓展国际市场奖励资金及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等。
(三)全力推进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
加大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及节能降耗项目的谋划力度。根据产业政策超前谋划,按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和循环经济的要求,谋划一批市场容量大、发展前景好、产业链条长、拉动作用强的项目,科学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分期、分批实施计划。
提高在建项目竣工投产率。牢固树立服务项目建设、支持项目建设的意识,及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
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及重大项目推进例会制度、项目推进月报制度等,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重大项目责任制,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干扰、阻挠项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千万百计地加快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考核。
(四)加大对支柱产业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
积极培育壮大粮油食品、纺织印染、化工、机械制造等支柱产业。认真落实中共延津县委延发【2009】4号《中共延津县委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的意见》,将各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做为扶持的重点,在财政、税收、土地、用工、用电及环境容量指标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和照顾。对龙头骨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企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企业规模、贡献及在本行业所处的位次进行调整。
(五)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战略资本等方式做大做强企业。
积极鼓励外来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我县的经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地位和大项目的良好载体的作用,制订和实施科学的企业发展战略,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敢于和善于请进来或走出去,要瞄准商机,大胆决策,抢抓机遇,主动出击,加大低成本扩张,促进企业平稳可持续发展。
(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自主品牌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
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竞争力。严格质量管理,优化售后服务,积极走品牌化道路,提高产品美誉度,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创优质品牌,打造名牌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促进产业振兴。
(七)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对涉企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清理结果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企业治安环境等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综合考评,严厉查处“四乱”、 “四难”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组织纺织,EPS等企业开展行业自律,避免企业间恶性竞争。
(八)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积极运用多种政策手段促进降低能耗和环境保护。优先推荐重点企业申报国家节能专项资金。鼓励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完善节能降耗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工程。
积极争取并用好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依据COD削减量、二氧化硫减排量和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量给予奖励。加强新建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减排环保评估和审查,确保项目使用设备及产品的能耗和环境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化工行业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改造,新建煤化工项目要同步建设废渣、废气、废水等综合利用工程。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对重点耗能企业延化公司跟踪服务和考核。
发展循环经济。优先将龙头骨干企业纳入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科技创新,采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和废弃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先支持优势企业利用国家和省治污专项资金加快环保项目建设。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聚集区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基础设施共享、资源循环利用、集约集聚发展,打造资源循环型产业园区。
支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势骨干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提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先列入财政补贴范围。按照上大压小原则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县淘汰的落后产能优先配置给优势骨干企业,用于增加先进产能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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