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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县五项制度规范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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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年7月5日
编辑:yjzfb 有100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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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在各学校醒目处,张贴《教育收费公示表》,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利用教育“一线通”发送手机短信等,使“一费制”收费项目、标准家喻户晓;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学校收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防止学校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四是坚持收支审核制。凡不属代办费列支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代办费结算;五是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组织教育、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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