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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 严格监管 我县大力开展夜市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发表日期:2010年7月5日   编辑:adminyt   有115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为规范夜市经营行为,促进夜市健康发展,为广大群众营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及全市“新城杯”竞赛活动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71日起,开展夜市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截至74日,共出动车辆110辆(次),人员680人(次),规范店外经营80余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一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成立由“新城杯”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城管、卫生、工商、税务、公安、民族宗教、城关镇、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参加的集中整治小组,对非指定区域的夜市摊点、马路市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各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讲究方式、讲究策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了文明执法。

二、搞好规划。一是通过外出考察学习、深度调研,并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夜市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区夜市管理的通告》。二是对54家夜市摊点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其经营性质、经营面积,在棉东路和健康路、北街综合市场规划设置了夜市经营场所,及时解决商户用水、用电和消费者入厕问题,为夜市摊点迁移工作做好了充足准备。

三、加强宣传。一是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登门告知、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对夜市经营区域、经营时间、优惠政策以及工商、卫生、税收等法律法规和办证(照)程序进行宣传。二是对夜市整治活动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邀请市媒体对我县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搞好服务。一是坚持长效管理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成立了夜市管理机构,对夜市实行综合管理。二是加强夜市规划经营点的硬件建设,完善水、电、厕等服务,设置霓虹灯广告招牌,合理划分经营区域,实行划行归市、分类管理。各摊位之间保留一定间距,对回汉经营区域设置隔离带。三是强化管理和服务,积极做好垃圾清理工作,清洁服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确保次日凌晨商户收摊后清洁干净。

五、严格执法。一是强化卫生执法,组织夜市商户及其经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办理卫生许可证。按照“五小”行业治理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收到实效。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组织实施蚊蝇灭杀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环境卫生安全。二是加强工商管理及税务征收工作力度,按照市场准入要求和工商管理及税务征收有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经营商户积极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强化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六、加强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管理。一是把交通秩序管理与夜市综合整治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标识牌和标识线,加强主要路口交通管理,清理交警岗亭周边卫生,确保人员到岗,警灯闪烁。二是严厉查处超限超载、无证、违章、乱闯红灯行为,一经查处,严厉处罚。三是加大治安巡查力度,对突发治安事件要及时跟进,掌握第一手情况,尤其对一些苗头性公共事件抓早、抓小,对挑头人员果断采取措施,遏制事态发展。

七、维护稳定。统战部门切实加强与清真寺阿訇、社首的沟通,做好夜市经营商户中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工作,发挥好有一定影响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动态,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堡垒作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报:县四大班子领导。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