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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非学历艺术等特种专业教育机构
发表日期:2004年12月9日   编辑:admin   有506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办事程序: 受理—勘察—审核—签署意见后转教育部门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办学报告、学校章程或办学制度;
2、教育场所、设施、设备的有关材料;
3、师资和管理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服务收费: 不收费
办件类别: 承诺件
窗口名称: 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