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延津郝氏永康医院解除医保协议的公告
来源:延津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10-08 09:29:22 浏览量:97 字号:大 中 小

全县参保人员:

2026年9月11日,我中心接延津县法院针对延津郝氏永康医院法人和院长的《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6)豫0726刑初108号),该院法人和院长因涉嫌诈骗罪获刑,按照《新乡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6年度)》第89条规定,我中心对该院做出解除医保协议处理。

特此公告

 

延津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9月17日

4解除和中止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