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延津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16:49:11 浏览量:1831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延津县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6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公安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延津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研究部署和任务交办。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深入检查指导。

(二)强化责任分解。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延津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整改标准,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强化问题整改。全局上下统一思想,主动认领任务,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狠下功夫,做到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针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解决,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把问题整改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以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政治建设标准不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需进一步巩固

1.《关于巩固深化全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警的实施意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县公安局党委未研究,至巡察进驻也未听取过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牵头警种十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上半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报告,对《关于巩固深化全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警的实施意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再研究,明确牵头警种和分管领导职责,压实责任。二是持续跟踪问效。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职责到分管部门和分包党支部调研,全方位掌握了解,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

2.局党委班子工作总结涉及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内容少,年度述职报告也未体现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抓好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局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二是切实规范管理。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日常工作中既抓业务又带队伍,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在其位尽其责,推动常治长效。三是认真总结归纳。局党委班子将在撰写年度总结时,全面详实总结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做好提醒提示,并对年终工作总结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分管工作总结内容全面。

3.政治轮训被动应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分级分批开展政治轮训暨规范执法培训。制定《政治轮训方案》,有计划开展政治轮训工作。7月26至30日,组织县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轮训班;8月26日,组织480余名民辅警开展政治轮训,邀请新乡学院万庆教授授课。9月4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班。二是线上线下联动强化政治培训。依托“学习强国”平台举办4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政治培训班;依托“保密观”APP组织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470余人通过在线考试获得证书。三是坚持以考促训提升培训质效。统筹常态化实战练兵考核这一抓手,将考核作为培训的必要环节,依托警务训练平台组织全警开展理论测试,并参加实战练兵月轮考,不断深化日常练兵。

4.局党委未落实被查从严政策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再次认真学习《河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让大家明白主动查和被动查不一样,释放“严”的信号,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警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三是组织专项核查。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民辅警上报事项进行联合调查、专项核查,保持严的态势。四是严格落实“被查从严”政策。对在自查自纠中未如实填报个人问题,按照《关于河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落实公安部监管局《关于加快收拘疫情期间暂未执行拘留人员工作的通知》不到位。

整改情况:澄清因疫情未执行行政拘留人员底数,并将待执行名单下发各责任单位,每周通报执行情况,督促执行。同时增加拘留所物资储备,改善收押条件,改造原有拘室,确保应收尽收。

    6.执法不彻底,没有做到依法应收尽收。

整改情况:牵头部门加强沟通对接,每周互通执行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同时每周通报各单位执行情况,督促严格执行,真正维护法律权威。

    7. “局党委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重视不够、督查不严,各派出所应付思想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同综治、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和村(社区)基层组织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推动矛盾多元化解。采取入户走访、拉家常等方式,深入社区、家庭、群众开展全面排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同时,加大对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督导力度,定期对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重视程度和能力水平,推动工作扎实深入。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任重道远

8.县公安局党委围绕民警违纪违法多发领域、岗位,事前监督、事后预防不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从严治警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研究审议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部署,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同步落实。二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各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对上报的廉政风险点下发提示函,逐项点出存在问题,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查摆剖析,确保廉政风险点分析到位、预防措施制定到位。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全体民警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干预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四是严格队伍管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节前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努力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9.开展以案促改走过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完善制度”逐环节递减,剖析材料、整改台账、建章立制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并组织全警深入学习以案促改相关文件,深化认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并讲话。三是深刻查摆剖析。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查摆剖析,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四是完善制度机制。针对我局制度机制存在漏洞,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机制。

10.制度抓长抓常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修定《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并逐人签订《承诺书》,提高民警规范使用证书的自觉性。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清理清查证书底数,建立用户信息台账。三是严格监督追责。对民警证书安全使用管理、网络安全以及设备线路粘贴标签等情况督导检查,核查异常访问用户。对发现问题,责令现场整改,全面堵塞安全风险隐患漏洞。

11.落实民辅警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不力,局党委对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零报告”采取“一报了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警学习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文件,了解掌握相关规定,清除认识盲区,筑牢思想防线。在辅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培训班上再次向全体辅警传达禁止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二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前期核查发现问题,责令疑似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限期完成注销手续。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定《违规经商核查实施办法(试行)》,定期对民辅警违规经商进行核查,对发现问题依规处理。

12.抓落实韧劲不足,违反“六项规定”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教育提醒。在每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对 “六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强调和提醒,做到常提常讲。二是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督察长对县局大院民辅警执行“六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班子成员定期抽查分管单位执行“六项规定”情况。三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局大院和驻外单位执行“六项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驻外单位负责人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民辅警执行“六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13.个别派出所民警对“六项规定”没有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六项规定”内容及各项纪律规定,加大“六项规定”熟知率现场提问,督促熟记于心。每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对执行“六项规定”情况进行强调提醒,确保全警将“六项规定”真正入脑入心。

14.对涉案财物管理重视不够、要求不到位,未落实每月通报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定期核对账目物品等规定。

整改情况:自2024年5月份开始,每月通报上月全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情况,制定下发《关于涉案财物纳入考评工作的通知》,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考评,进一步压实责任,并对各办案单位常态化开展涉案财物管理现场专项督察及核对工作。

15.警规警纪教育不足,特别是开展辅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不到位,部分民辅警作风纪律涣散。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理论学习。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条逐句学,开展研讨交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以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研讨发言。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党纪知识测试。二是严格队伍管理。采取网上巡查、现场督察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单位、路面执勤警力、值班备勤人员在岗在位督导检查,全警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加强辅警队伍管理。对全局辅警学习笔记进行检查通报,并举办辅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辅警队伍纪律规矩意识、保密意识、接处警规范意识。

16.公车、警车管理不规范,日常使用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结合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同时将新增执法执勤车辆纳入监管范围,对在用的执法执勤车辆再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实现监管全覆盖。

17.“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资金管理、涉案资金管理及财务手续的通知》,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明确不同项目、不同限额标准上会范围及流程。同时,对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账务报销票据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和指导,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流程上会研究。对手续不全、票据不规范的,进行业务指导,待完善后重新申报,确保每项票据均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资金管理及财务手续等相关规定。 

(三)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素质强警建设有短板。

18.党委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意识差,本位主义思想重,工作合力欠缺。

整改情况: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常态化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团结协作意识进一步提升。理论中心组学习后,进行研讨交流,统一思想,消除分歧,增进团结,推动问题化解。并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了班子向心力和凝聚力。

19.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局党委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讲普遍问题多,说实际问题少,整改措施空对空,没有见人见事见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度落实。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严明会议程序。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个人查摆不说成绩,直接说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互相批评时只说问题和不足。会后,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和会上班子成员批评意见,制定各自整改措施。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全过程监督,保证会议实效。

20.个别班子成员未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进行查摆。

整改情况:召开党委会,及时传达上级意识形态会议相关精神,并研究我局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查摆内容,班子成员围绕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查摆。同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邀请县委宣传部宣传科负责人、县委宣讲团成员胡宪锋同志以《坚持“两个确立” 做到“两个维护” 旗帜鲜明地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为题开展意识形态培训,强化全警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

21.部分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内容形式单一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对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从严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每月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推进。三是开展党务培训。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形式单一、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邀请新乡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郭舒以《“三会一课”“会”怎么开“课”怎么上》为主题,对各党支部书记、委员以及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2.2022年12月设立的股级事业单位“延津县警务服务中心”至今仍未运转。

整改情况:已与县有关部门沟通相关事宜,并提交申报材料,有序推进后续工作。

23.指挥中心更名为情指快反处置中心、增设禁毒大队,但指挥中心、禁毒中队至今仍保留,2个机构均处于空壳运行状态。

整改情况:待上级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方案下发后,有序推进机构设立工作。

24.培养专业警务人才与办案需求相脱节,技术民警短缺。

整改情况:已将3名警力安排至技术部门工作,在今后的招录中将加大专业人才岗位的招录比例。

25.对民警执法素质要求不严,局党委对执法单位和办案民警压实责任不力、问责机制缺失。

整改情况:按照县局《转变执法理念 提升执法能力 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受立案、现场执法、证据搜集、办案程序等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对一线执法办案单位开展执法培训25次,培训民警600余人次,并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兼职法制员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3次,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民警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同时,每天检查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和办结的行政案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

(四)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警力下沉不足问题整改不到位。

26.8个内设机构未按“三定方案”超配人员。

整改情况:待上级警务机制改革方案确定下发后,根据各警种的职能分工、承担职责,统筹各单位编制数。

27.跟踪整改缺失,13个派出所警力未达到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警力资源。按照强化实战要求,将电侦大队迁至刑侦大队院内,并增加研判警力,进一步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二是推动警力下沉。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要求,局党委研究制定《警力下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下沉对象、岗位、方式及有关要求,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机关民辅警下沉派出所。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按照“一村一警”相关要求,结合各所辖区治安情况,对人员短缺的派出所继续按照《警力下沉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警力下沉工作。

28.行政处罚长期执行不到位,对2021年延津县委巡察反馈的案件罚款处罚执行不彻底,未督促跟进落实。

整改情况:每日查询统计,对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并多次召开推进会,对整改推进缓慢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执行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长治长效抓好后续整改。县公安局党委将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从严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抓好同质、同类问题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症结不复发,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地生效,整改任务真正销号完成;对仍需深化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持之以恒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结果导向,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切实将整改结果转化为促进公安工作发展的动力。将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把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纯洁的公安队伍;把巡察整改与民警教育结合起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3-7692271;联系地址:延津县文岩街道平安大道西段延津县公安局;电子邮箱:yjxgajxczg@126.com。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