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及豫政办明电〔2017〕69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2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现就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尽快加强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质,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延津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要逐项梳理、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原则,切实担负牵头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积极贯彻落实
根据省市政府文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并与2017年10月20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附件:延津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