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18:12:56 浏览量:2115 字号: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津县推广“双随机、一已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后监管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抽查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有一单两库(即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2名,抽查事项清单2项。市场主体名录库5家。

二、抽查时间及比例

抽查时间:2021年7月---12月

抽查比例:对重点用能单位抽查比例为1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抽查比例为15%。

抽查内容:按照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执行。

三、抽查实施

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四、抽查公示,在抽查检查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数据库,通过延津县发改委门户网页向社会公示。

五、抽查后续处理:执法检查人员要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做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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