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0F001-0202-2023-00004 | 成文日期: | 2023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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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延政〔2023〕57号 | |
发文机关: |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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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2023〕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延津县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延津县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登顶太行”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23〕5号)文件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县企业上市步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持“内部培育”和“外部招引”两手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多方协同、市场运作”的原则,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着力破解企业发展融资瓶颈制约,有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3年起五年内,力争新增上市企业2家以上。其中,新增主板上市企业1家,北交所上市企业1家。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上市后备梯队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组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拟上市企业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召开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工作交流会、政策专题讲座等活动,拓宽企业家金融视野,提高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决策能力。邀请外地市专家开展“问道资本市场”、“专家一对一”等活动,对我县拟上市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提供上市实时咨询服务。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北交所、中原股交等各类证券交易机构合作交流,组织拟上市挂牌企业赴省内外企业上市挂牌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观摩。引导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加大资源投入,积极合规开展业务,指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我县企业上市。
2.建立梯队培育机制。大力实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机制,采取“培训一批、股改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方式,推动企业上市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各乡(镇、街道)、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有关单位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以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电子科技、机械制造、生物化工、循环产业、食品加工等为核心企业,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动态调整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
3.分层次推进企业上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股改优惠政策,加快企业“规改股、股上市”培育进程,推动企业阶梯式发展壮大,兼顾规下优质企业,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压实属地责任,强化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强化企业上市板块指导,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发行地点和板块,分层次科学规划上市路径。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帮助引荐优质中介机构尽快启动上市工作计划;对已进入辅导期的企业,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辅导质量,帮助企业梳理问题清单,按照时间节点,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充分发挥“绿色通道”机制作用,解决好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扶持奖励政策
1.加大上市挂牌奖补力度。在省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设立企业上市挂牌专项奖补资金。
(1)对在境内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县财政奖励300万元,奖励分阶段拨付,按照获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完成在交易所上市发行三个时间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
(2)对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境外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县,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权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延津,视同境内首发上市享受奖励政策。
(4)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县财政奖励50万元;企业后续实现上市的,按照上市奖励标准,在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完成上市发行两个时间节点,县财政分别给于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补齐差额。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因改制产生的当期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如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3.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企业上市挂牌服务绿色通道,即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改制、辅导、申报、挂牌、上市(含借壳上市、转板上市,下同)过程中,本着“高效服务、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的原则,及时有效提供依法合规、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1)明确研究事项
县金融局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进行筛选,对列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实施服务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研究事项包括:
①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的手续证明;
②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③企业上市挂牌前后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
④需要绿色通道办理的其他事项。
(2)加强制度保障
研究事项、解决问题时,一般性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跨单位、跨部门处理的问题实行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企业上市挂牌的规划以及企业上市挂牌的重大政策措施报县政府协调解决。对于进入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绿色通道的问题,一律实行督办函制度,每半个月落实一次。
4.强化要素保障力度。调动全县各方力量和资源,全力支持上市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优先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进行产能扩张或产业转型升级,优先保障土地、电力、科技研发等要素资源的供给。积极协调银行、证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增信支持。鼓励银行为纳入到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协助解决对接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三)增强上市公司活力
1.鼓励企业扎根本土。支持我县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在延落地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优势领域和薄弱环节以补链、延链、强链为目的谋划新上项目;对上市公司在我市落地的募投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环评审批、转报和核准手续。
2.招引优质上市资源。抓住承接产业转移机遇,大力宣传我县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加强对域外有上市潜力企业的招引。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将法人主体迁入我县并实现上市的,实行“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充分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规范和促进企业创业成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进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县企业,推动优势行业内企业并购重组,实现优质企业快速发展。
(四)规范上市公司运行
1.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指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理性扩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发展成行业龙头企业。引导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股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积极开展产业链横向、纵向整合,壮大产业集群。鼓励县属国有公司和金融机构采取流动性支持、产业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帮助上市公司纾困解难,防范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危机等风险,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属地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健全上市公司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强化风险化解指导,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增强日常监管针对性、有效性,针对风险类公司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高风险上市公司重组,支持优质资产通过重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防范化解风险合力。
3.规范中介机构服务。依托河南省中介机构“白名单”通报,对服务好、企业认可的优秀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团队,优先为其展业提供支持;对工作延误或其他原因对企业上市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券商等中介机构,金融工作部门将约谈提醒。定期与在新展业中介机构分析研判服务企业上市情况,督促其按照时间节点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发挥中原证券本土券商主体作用,鼓励在新开展投行、投资、投贷联动“三位一体”金融服务模式。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延津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局,负责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中的具体事项;成员单位负责及时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相应的推动上市工作计划,积极做好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县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密切联系配合、互通信息,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集中资源扶持重点拟上市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三)落实奖惩措施。县政府将各成员单位落实企业上市挂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领导小组每年予以表扬或表彰。对于由于某些部门原因影响企业上市进展,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1.延津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单位职责分工
3.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4.延津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一事一议申请表
5.延津县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XX的督办函
附件1
延津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宏恩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周培国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主任
刘 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姬建华 县科工局副局长
任法旺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申 娟 县发改委副主任
赵 辉 县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志丹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春雨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唐玉仓 县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 柳 县税务局副局长
罗玉军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李 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世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景恒辉 县水利局副局长
孟祥新 县文旅局副局长
王西雷 县卫健委副主任
郑 华 县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文植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程习文 县消防救援大队初级职务
张宝柱 县银保监组主任
王永民 县人行副行长
杨华星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财税金融局局长
郑逢甜 王楼镇人大主席
李文慧 马庄乡人大主席
袁俊涛 榆林乡人大主席
邵晴晴 塔铺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冯康利 潭龙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程建永 石婆固镇武装部长
田 伟 文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闫国锋 东屯镇副镇长
赵瑞坤 丰庄镇副镇长
王丽民 僧固乡副乡长
崔腾飞 魏邱乡副乡长
徐国奇 司寨乡副乡长
刁振浩 胙城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刘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金融局:负责履行延津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筛选、建立、调整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受理企业提出问题申请,梳理分析企业上市前后遇到的事项,提交县领导批准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发改委:负责办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手续;根据相关政策,加大对上市公司及后备企业支持力度,指导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三、县财政局:负责引导上市后备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推动落实企业改制上市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依法依规出具有关企业国有产权确认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县科工局:负责工业类及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快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立项审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
五、县商务局:负责商贸类上市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类上市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七、县文旅局:负责文化旅游类上市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资金;依法依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相关问题。对改制、上市、挂牌、直接融资企业在人才资源培育、引进、使用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在上市后备企业员工新增、转移、补办和规范社会保险手续方面给予支持,及时提供上市后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合法用工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办理上市后备企业在土地、房屋确权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上市后备企业依据《延津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进行审查;优先安排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根据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做好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的环评审批、备案工作,支持企业申请环保绩效A级企业或引领性企业;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加大上市后备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协调出具环评报告的批复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十一、县税务局:负责落实本部门扶持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按规定妥善解决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改制上市程中历史遗留各种税收问题,按规定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时协调出具税收完税证明;负责监测上市公司税收缴纳情况方面的重大异常情况。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县域内股份公司登记名录,为更新维护全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提供基础数据依据;为上市后备企业实施股权结构调整和股份制改造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十三、县水利局: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为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等证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问题。
十四、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市上市后备企业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相关要求的上市后备企业出具安全生产、危化品方面的有关证明。
十五、县法院: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对企业涉诉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开展证券期货领域诉调对接工作。引导当事人双方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切实履行审判工作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六、县住建局: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消防验收方面进行审查确认。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为企业办理消防等手续;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十七、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对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困难和问题。
十八、县卫健委: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十九、人行延津县支行:负责落实境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的外汇调入和结汇工作;指导、协调驻延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和本单位职责核查相关情况并出具证明。
二十、延津银保监组: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公司及后备企业支持,落实信贷、降低融资成本等金融政策。指导、协调新乡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和本单位职责核查相关情况并出具证明。
附件3
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涉及到所在乡(镇、街道),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帮助协调解决;涉及到成员单位的,可以直接联系该成员单位的联系人帮助协调解决;对于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事项,企业可填写《延津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一企一议申报表》,向延津县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2.进入绿色通道。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入服务绿色通道,转交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手续限时办结。处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时,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应从我县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在政策上给予足够的支持。
3.反馈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企业事项办理情况。对于不能如期办理的事项和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包括原因、时限和建议等。
4.督办函制度。对于应予办理的问题和事项,实行督办函制度,无故不能完成的要给予通报。
5.复杂及加急问题处理流程。由企业通过所在地乡(镇、街道),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联系有关部门解决或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行“一事一议”,确有必要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附件4
延津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一事一议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确定上市后 备企业资格时间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传真 | |||
需协调 的事项 (可另附 报告) | |||||
涉及的部门 |
附件5
延津县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XXXXXXXXXXXXX的督办函
:
根据 ,现将关于 的决定事项交由贵单位牵头办理。为了及时向延津县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请贵单位于 月 日前将办理情况(包括书面报告和电子版,书面报告要按正式公文要求起草,并加盖单位印章)反馈到县金融局,以便综合。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县金融局联系。
附件: 《 XXXXXXX的报告》
年 月 日
联系人:薛飞
联系电话:7691306,E-mail: yjxjrb@163.com
抄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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