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经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依法为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410726202200022号。2023年2月20日经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依法为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10726202300004(建筑)号及2023年4月27日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依法为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10726202300017(建筑)号。2024年9月26日,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审查,同意申请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证号为:地字第410726202200022号和建字第410726202300004(建筑)号及建字第410726202300017(建筑)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373-7623017
特此公告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