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同意设置延津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决定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15:05:45 浏览量:188 字号: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6年3月6日向我部门提出了延津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延津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附件:延津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2026年3月6日

附件

延津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其他参照上述管理的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名称

延津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编码

DA-410726-0056-SH-00

设置类型

新设  改设  扩大  

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责任主体名称: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详细地址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26MB1914074F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申国防                 联系电话: 13837391828                

行业类别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和E4852管道工程建筑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

排入水体名称: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自厂区总排口通过排污管道由北向南70m排入文岩渠左岸

所在流域:黄河流域

经度(十进制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CGCS2000坐标系):114.138787

纬度(十进制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CGCS2000坐标系):35.173335

污水排放方式

连续 

间歇

入河

方式

明渠  管道

泵站  涵闸

箱涵  其他:_______

是否共用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圆形截面:d= 0.8mS= 0.5024 m2

方形截面:L×B=   m×  mS=   m2

其他形状截面:S=    m2

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全年

特殊时段(__月至__月)

污水排放量(万t/a

污染物排放量t/a

污水日排放量(t/d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入河排污口合计(单一责任主体只需记载此项)

COD

30

182.5

54.75



NH3-N

1.5

2.7375


TP

0.3

0.5475


(其他重点污染物)




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HJ1386标准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_责任主体、设置审批单位、监督管理单位以及主要污染物限制排放要求等信息应以标识牌/二维码/显示屏/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你单位应参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管、设施安装及维护,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该入河排污口对应的责任主体(名称)应当按照排污单位有关要求,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不得进入外环境。

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作为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负责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浓度和总量达到控制要求。

 

放射性物质管控措施(仅排放放射性物质的入河排污口需要记载):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在满足污染排放要求基础上,应符合相关部门对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等问题的保护措施要求;

(二)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以及排放量、排放污染负荷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