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延津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7-07 11:38:26 浏览量:219 字号: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 2026年1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剖析,制定印发《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专题推进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查找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漏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将整改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注重成果转化,将整改成效体现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财政保障能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来,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党组书记苏栋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力组织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主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审定“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坚持靠前指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带头认领重要问题和难点事项,听取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党组班子作深刻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全局作出表率。始终将“真改实改、彻底整改”作为硬性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现场督导。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动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亲自指导、审阅相关制度建设,推动新建或修订了涉及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内部控制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制度规定,努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截至2026年5月13日,巡察反馈的5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制定的10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1条,阶段性完成3条;完善及新制定制度6个。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5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

1.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常规巡察集中整改期后未再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反馈后,未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3月2日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二是2025年11月21日党组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将研究巡视巡察工作列入《党组议事规则》。三是常规巡察集中整改期后做到持续开展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对中央巡视河南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延津反馈意见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直至问题清零。

2.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召开常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3月5日党组组织专题学习《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扛稳抓牢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二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常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反馈的65个问题中17个问题分别存在反弹回潮、整改不彻底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 1月13日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内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以靶向整治问题反弹,深挖根源,堵塞漏洞为核心,压实全链条责任,推动真改实改落地见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彻底整改,防止反弹回潮情况。

4.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均未将3次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当年度述职述廉内容;2022、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中均无涉粮问题、‘三资 ’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内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责任,班子成员已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2025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

5.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参与谈话的5名科级干部4人不了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3月2日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巡察整改政治站位,严肃认真接受巡察监督。二是将对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确保科级干部掌握了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体情况。

6.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针对性不强,班子成员未对照反馈问题剖析原因、细化措施”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2026年2月27日按照规定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剖析原因、细化措施。

7.关于“党组自身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反馈的‘党组文件用行政文件头’问题整改不力。本轮巡察发现,以行政文代替党组文印发的问题未根除”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25日党组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26年1月30日党组研究修订了《机关公文处理制度》,加强公文管理,做到严格区分党组文件、行政文件,防止“行政文件”与“党组文件”混淆或错位。二是切实履行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增强主责主业意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局党组对公文处理情况组织安排2次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办文水平和质量。

8.关于“党组自身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反馈的‘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问题整改不力。本轮巡察发现,2022年以来,20次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大额支出或人事任免事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规范会议召开,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未再出现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大额支出或人事任免事项现象。

9.关于“党组自身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反馈的‘党组没有召开过专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问题整改不力。本轮巡察发现,2024年以来,党组会召开的5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会议只谈上级精神,没有具体安排部署,2次会议记录网络摘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2月14日党组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专题研究部署。2026年2月4日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纠治作风不实,杜绝会议记录网络摘抄现象。

10.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够有力,部分问题依然存在。针对反馈的机关党总支‘缺乏对所辖支部党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问题,制定的‘强化对所辖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措施落实不到位。本轮巡察发现,2022年以来,机关党总支未研究所辖党支部党建工作,未讨论党建工作要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2月14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强化机关党总支责任意识,加强对所辖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2026年1月21日听取所辖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讨论拟定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党建工作。

11.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够有力,部分问题依然存在。针对反馈的‘未专题研究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对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认识不够深刻’问题,制定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和‘每月研究1次农村资金管理工作’两项措施均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3月9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二是将中纪委、省市县纪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纳入《中共延津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学习计划》,党组2026年3月2日传达学习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农村资金管理工作。

12.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扶贫干部业务不精’‘财务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等6个问题反弹回潮。如,驻村的4名干部对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均不清楚;塔铺街道财政所5名工作人员自2024年10月以来均无考勤,反馈的‘没有考勤,也不参加街道考勤’问题反弹回潮(巡察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加强驻村干部业务培训,提升驻村干部工作能力。加强驻村干部教育,2026年3月份组织开展帮扶政策和业务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驻村干部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塔铺街道财政5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参加考勤。三是纪检监察派驻组对塔铺街道财政负责人提醒谈话,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强化作风纪律。四是举一反三,排查其他乡镇财政所,纠治同类问题。

13.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2022年以来,3个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无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也未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不严谨’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党组2026年2月14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党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责任意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程序,提出评定意见。

14.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2025年4月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中,仍然存在‘同一科室分工不同的工作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模一样’问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4月份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按年度定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对腐败易发的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二是强化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责任意识,对工作人员廉政风险从严把关,杜绝同一股室分工不同的工作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模一样问题

15.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2家国有企业自反馈问题以来仍存在‘未建立公车加油、维修台账’问题(巡察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督促新乡惠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延津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分别建立公车加油、维修台账。二是举一反三,排查其他国有企业,要求每个国有企业完善建立公车加油、维修台账。三是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督查国有企业执行情况。

16.关于“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本轮巡察发现,对反馈的‘离退休党支部档案资料不真实’问题整改就事论事,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总支工作报告》等材料照搬照抄网络”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强化离退休党支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组织活动,激发退休干部工作和生活活力。二是加强党务人员学习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实事求是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拟定《党总支工作报告》。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今后杜绝照搬照抄网络现象。

17.关于“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2022年3月反馈‘监事职能存在空档期’问题整改后,未按要求向4家国有企业及时委派董事,致使董事职能出现空档,最长达2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委派董事,履行相关程序。2024年3月委派刘成涛到县投资集团担任董事;2024年3月委派刘超到惠丰粮食储备公司、康津医药有限公司和盐业公司担任董事。

18.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2022年以来,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巡察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11月27日党组传达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2025年11月21日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制定2026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等财政工作最新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长期坚持落实到位。

19.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组未研究部署该项工作;2名党支部书记未按要求讲专题党课;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71名,仅有任务清单52份、整改问题清单24份,且普遍存在任务清单与整改问题清单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26年2月12日机关党支部书记任法旺以《践行正确政绩观 赋能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重视不够。未传达学习《延津县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延津县重大舆情责任倒查机制(暂行)》等文件;未按要求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1月12日党组传达学习《延津县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延发〔2022〕7号)、《延津县重大舆情责任倒查机制(暂行)》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2026年3月2日党组研究修订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质量,推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2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2022年以来召开的81次党组会中,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38次,未研讨交流的13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自2026年1月份以来,召开的13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明确党组会议必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每次学习均安排党组成员结合财政主责主业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

22.关于“风险排查不力。2022年以来,针对县委11次《意识形态及舆情风险提示》,局党组无风险排查报告;未结合业务工作、民生领域进行季度风险分析研判”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排查风险,针对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及舆情风险提示》,2026年5月12日报送《延津县财政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报告》。二是2026年3月26日报送《延津县财政局2026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做到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工作、民生领域进行季度风险分析研判。

23.关于“风险排查不力。2022至2024年,无党员信教情况排查资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按照县委有关党员信教情况排查文件规定,认真开展党员信教情况排查,2月份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参教不信教承诺书》,加强党员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打造信念坚定、政治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24.关于“预算审核把关不严。2022至2024年,全县72家预算单位分别产生结余45家、68家、72家,单位年度预算批复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造成部分单位出现大额结余。如,审核批复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资金4194万元,结余3131万元;审核批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预算资金1843万元,结余1533万元;审核批复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2024年度预算资金1667万元,结余1164万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强化预算审核源头管控、健全动态监控与调整机制、压实预算管理责任,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准、预算执行更加高效规范,切实压缩预算冗余资金,杜绝资金浪费现象。2025年县医疗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局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年终预算结余分别仅为15.64万元、171.99万元和1.51万元,结余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

25.关于“部分民生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巡察结束,拖欠育儿补贴、‘一喷三防’、计划生育奖补等民生资金2212.04万元未支付;2025年37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中16个项目支付率为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全面梳理拖欠资金明细,优化拨付流程,加快手续办理进度,压实部门支付责任。截至目前,育儿补贴、“一喷三防”、计划生育奖补等民生资金2212.04万元已支付到位,切实保障民生政策落地见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针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付滞后问题,逐一梳理项目推进堵点,加快项目验收、资料审核和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扭转部分项目支付率偏低问题。截至目前,2025 年37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已累计支付资金688.95万元,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明显加快,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有力保障乡村振兴项目顺利实施。

26.关于“行政监管不到位。2022年以来,财政局未按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对票据使用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的储存、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2025年持续开展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中,未指导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对照重点任务再排查再梳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加强对财政电子票据的监督检查,3月份组织对县公安局、不动产交易中心、胙城乡财政所等10个单位电子票据的储存、赋码、开具、传输、打印、作废、入账情况开展抽查,对开错的电子票进行作废和红冲的处理,确保财政电子票据承载的单位电子票据信息真实、完整,进一步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电子票据信息储存的安全。二是2025年11月,按照《延津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持续开展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的通知》(延财〔2025〕33号)要求,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基础工作活动进行全面督导,要求按照任务明细排查表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督导排查工作。

27.关于“监管不到位。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企业共5家,但监管人员仅2名,均缺乏金融、投资、现代企业管理等专业背景,难以适应‘管资本’要求”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在财政局机关干部职工中优中选优,2026年4月22日选取优秀干部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任股长,切实加强国资国企监管队伍建设。二是对县投资集团公司报送的公司主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查看审核,督促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合规管理,渗透至决策、执行、监督的每个环节,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28.关于“监管不到位。益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以来缺职总经理,2022年以来,未对康津医药、新乡惠丰粮食储备、益丰融资担保、盐业等4家企业进行经营绩效考核,对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仅监督检查1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由梁洪深同志兼任益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人选正在酝酿。二是将《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废止,制定《延津县县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扩大国企经营绩效考核范围。

29.关于“指导现代企业建设乏力。5家国有企业严重依赖政府补贴,内生动力不足,2023年以来均未向县财政分红或上缴利润;除投资集团外,其余4家企业普遍存在业务模式单一、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至2024年共亏损24.57万元,惠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自主经营收储业务占比低;益丰融资担保公司历史遗留代偿风险突出,2015至2022年代偿的1500万元贷款尚有1114.73万元未追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强化管理体系建设,县农投公司正式投入运营,构建“粮油加工、产业投资、科技赋能”核心功能,业务框架基本成型,投资集团公司目前已将农投、产投、建投统一纳入集团管理,实现资源、资产、资金、人员的一体化管控,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明确发展方向、优化资源配置。下一步拟将盈利点不强的县管企业纳入投资集团统一管理。二是印发《延津县县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延津县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县管企业已出台债权追偿工作制度。下一步,县属国有企业由县财政局按照《新乡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提出分类意见,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将分类结果抄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并下达企业。

30.关于“企业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党组未学习《关于贯彻落实<新乡市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建设标准指引>进一步深化‘五基四化’和16个专项攻坚行动的若干措施》(延党建〔2025〕7号)文件,未安排部署该项工作”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新乡市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建设标准指引>进一步深入“五基四化”和16个专项攻坚行动的若干措施》(延党建〔2025〕7号)文件,研究安排部署我局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县管企业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关于贯彻落实<新乡市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建设标准指引>进一步深化“五基四化”和16个专项攻坚行动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引领工作。二是5家县管企业中3家已健全党组织架构。其中,投资集团设立党总支,并下设成立5个党支部,完善“三重一大”前置研究机制,构建党组织前置把关、董事会决策、经理层落实的治理体系。

31.关于“企业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实。2022年以来,5家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未审核,企业未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4家企业未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截至巡察结束,康津医药党支部缺职党支部书记达7个月”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5家县管企业已修改企业章程,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二是康津医药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选举新党支部书记。三是修订章程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符合条件的县管企业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升治理效能。

32.关于“内设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2022年12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保留事业单位2个(县基层财政事务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但截至巡察结束,县基层财政事务所改革工作仅完成机构挂牌及人事任命,3名管理人员仍各自对应原街道财政业务,延续原街道财政所分散管理模式;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工作职责由局机关内设股室承担”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根据上级机构改革精神,拟于2026年7月份撤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成立新的工作机构,待改革到位后将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33.关于“保密工作有不足。未按要求同调离涉密岗位的保密人员开展保密谈话;《涉密文件查阅登记台账》未标明涉密等级;1名工作人员因违规转发国家机密级文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党组2026年3月2日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按照要求同调离涉密岗位的保密人员开展保密谈话。二是按规定标明《涉密文件查阅登记台账》涉密等级。三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机关保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不再发生违规转发国家机密级文件行为。

34.关于“责任意识不强。2022年以来,历年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经党组研究,且未聚焦预决算、资金拨付、国资国企监管等核心职能,与关键岗位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强化责任意识,2026年3月2日党组研究制定《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紧密结合关键岗位,聚焦预决算、资金拨付、国资国企监管等核心职能和主责主业。

35.关于“责任意识不强。未按要求落实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6年2月14日党组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2026年2月6日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2026年2月4日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6.关于“责任意识不强。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内容未结合其分管工作实际,谈话对象也未明确表态”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按照县委加强廉政提醒谈话有关规定,2026年1月份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股室人员分别提醒谈话,人员全覆盖,谈话内容做到结合工作实际,谈话对象对谈话内容进行明确表态。

37.关于“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未按照作风纪律大提升活动要求,研究制定党组问题整改台账,无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相关档案资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作风纪律要求,制定《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教育,研究制定党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三是严格执行作风纪律要求,2026年1月份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提升全体人员责任意识。

38.关于“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抽查2025年上半年公差外派单发现,职工使用公差外派单为领导签过字的复印件(巡察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切实加强人员教育管理,严格遵守执行机关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签批公差外派单,坚决杜绝使用复印的领导签字的公差外派单现象。

39.关于“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有偏差。在年度考核推荐工作中,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的2名党员干部分别评定为不合格、合格等次,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和政务降级处分的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按照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4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欠缺。2022年以来,未定期同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未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19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2026年1月份在全局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026年4月份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10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41.关于“财务支出监管不严格。2022年以来,2笔1.32万元伙食费、维修费发票无付款单位和日期;35笔183.22万元的预算绩效服务、评审委托业务等合同无签订日期和公章;9笔1.93万元差旅费未附相关文件;3笔1.38万元的办公费、维修费无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25日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制度约束,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履行报销手续,杜绝违规现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巡察整改以来财务支出手续未再发现上述问题。

42.关于“财务支出监管不严格。部分加密档案柜、电视、空调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巡察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将加密档案柜、电视、空调等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

43.关于“党组自身建设不够强。2022年以来,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审计、巡视巡察等内容列入党组议事规则,18次党组会未对会议议题充分讨论,以‘同意’或‘均同意’代替,58次党组会决定事项未编发会议纪要(巡察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21日党组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审计、巡视巡察等内容列入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组会对会议议题充分讨论,每个党组成员分别表态。三是对党组会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16期。

44.关于“党组自身建设不够强。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14笔3000元以上大额支出均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大额支出均做到经党组会研究。二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单笔金额3000元(含)以上的经费,由分管业务领导提出意见,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4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不足。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缺职股级干部7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根据上级机构改革精神,计划于2026年7月份撤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成立新的工作机构,待改革到位后将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4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不足。干部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5名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长达10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执行干部轮岗制度,2026年4月22日印发《关于马云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对符合轮岗条件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

4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不足。未经调整预审备案程序先后任命局机关7名股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2026年4月22日印发《关于马云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严格按照调整预审备案程序任命局机关股级干部。

48.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以来,未研究过党建工作;部分班子成员没有做到每人每年讲一次党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同党员谈心谈话”的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重视党建工作,2026年2月6日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组成员苏栋、荆新元做到每人每年讲一次党课;2026年3月份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同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49.关于“机关党总支作用弱化。2022年以来,未研究讨论发展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事项;机关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未讨论支部工作总结;未听取过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强化机关党总支作用,认真研究讨论发展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事项;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讨论支部工作总结;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5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2024年7月以来,建投党支部未对确定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也未听取其思想汇报(巡察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建投公司党支部已于2026年3月划归县投资集团管理。

5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年以来,3次民主生活会均未开展谈心谈话,无问题整改台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2026年2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一是加强学习上级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民主生活会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会后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5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全面,领导班子和2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与‘7·20’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全一致;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查摆统计工作问题缺失;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对照检查内容,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说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党组认真学习上级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2026年2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列入对照检查内容。

5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扎实。2023年以来,建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对照剖析材料存在网络抄袭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党支部于2026年3月17日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提高责任意识,对支部委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对照剖析材料网络抄袭。三是建投公司党支部已于2026年3月划归县投资集团管理。

54.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2022年以来,机关党支部45次主题党日活动31次未按规定动作开展;2024年2月以来,建投党支部仅开展9次主题党日活动,且未按规定动作开展”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做到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投公司党支部已于2026年3月划归县投资集团管理。

(二)阶段性完成或未完成的问题

1.关于“暂存、暂付款清理不力。截至2024年底,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为39.33亿元,县财政暂付款余额15.39亿元,占比39.13%,未完成5%的压减目标;截至2025年11月,1992年至2015年的1114.27万元暂付款和335.97万元暂存款均未清理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1. “截至2024年底,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为39.33亿元,县财政暂付款余额15.39亿元,占比39.13%,未完成5%的压减目标。”强化专项资金保障,加快存量消化。立足2021年以来暂付款规模零新增的基础,严格落实资金保障举措,在2025年预算中统筹安排1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消化存量暂付款。余款15.27亿元将逐步消化到位。下一步举措:一是严格源头管控,严防规模反弹。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国库库款资金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暂停各类非必要财政垫付业务,从源头杜绝新增违规暂付款,坚决守住暂付款零新增底线。二是制定科学消化计划,确保达标见效。结合暂付款实际情况,细化分阶段消化计划,合理划分任务清单,明确各阶段消化金额、责任分工,力争完成暂付款压减至5%的目标要求。同步建立进度监测机制,定期核对消化进度,及时调整优化计划,确保消化工作有序推进。

已完成。2.“1992年至2015年的1114.27万元暂付款和335.97万元暂存款均未清理到位。”2026年1月,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事业收入财政专户账簿核销暂付款1114.73万元和暂存款335.97万元,将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的清理净损失778.3万元暂挂账“其他应收款——国库补损”账户,并已安排下达预算指标予以逐步消化。第一期拨款150万元已拨付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全面彻底清零,持续抓实后续整改。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的高度把巡察整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落实,着力在贯通结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已整改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一阵风”“走过场”。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按照序时进度要求落实到位。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排查同类问题和潜在隐患,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工作短板。

(二)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上。着力提高“政治三力”,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三)把牢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建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升党建质量水平,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深化学习教育,提高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做好转化融合文章,持续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兼顾、转化融合,把整改落实与做好财政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统筹财力保障重大战略、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效能、严守财经纪律防范风险等重点工作,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持财政安全平稳运行,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抓好整改与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锚定实现“两个确保”,牢固树立“以政统财、以财辅政”理念,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现代化延津建设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627819;电子邮箱CZJ7627819@163.com。

 

中共延津县财政局党组

2026年7月3日